系教【2010】1号文件
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牢固树立以德立教、为人师表的思想,确保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取得实际成效,切实推动师德师风建设,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加强宣传,形成氛围,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1.充分利用学校媒体资源,发挥校、系内宣传阵地作用,多平面、多渠道的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基本要求,在全系形成浓厚的师德师风建设舆论氛围;
2.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典型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注意归纳、挖掘、提炼师德师风建设中的典型材料,努力营造树师德、铸师魂、正师风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激励全系广大教职工自觉加强思想建设、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
3.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让教师充分交流经验,畅谈体会,在相互交流中加强思想、道德、作风建设,把师德师风建设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
二、师德师风基本要求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信念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人才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
3、爱岗敬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4、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严谨笃学。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学习习惯,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6、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爱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三、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课堂教学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体现,以课堂教学为主要切入点进行师德师风建设将会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外语系将从教学规范性和教学实施效果两个层面进行监控和考评:
1.教学态度
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关心学生发展,结合教学言传身教,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积极对待教学每一个环节,杜绝对教学敷衍、不负责任的态度。
2.教材的选择与使用
教材选用要符合培养目标要求,体现“适用性”、“先进性”、“优秀性”原则,遵守《重庆医科大学教材管理办法》具体要求。严禁教师不使用所征订教材、上课教材与选用教材不一致、强加学生购买选用教材以外书籍的现象。
3.授课计划
教师授课计划的制订应科学、合理,遵照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要求。不得有随意删减章节、脱离教学大纲的现象。
4.备课
教师依照课程大纲和授课计划认真备课,提前做好教案,授课时必须带上纸质教案,利用多媒体授课必须同时带上电子教案,并保证质量。
5.授课
使用普通话授课;全面掌握课程内容,教学内容充实、完整,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讲授熟练,概念清楚,表达准确,分析论证充分;条理清晰,系统性、逻辑性强;善于使用启发式、诱导式、探索式教学方法;鼓励多媒体教学;教态自然,仪表端庄。不得出现照本宣科、不熟悉教学内容、讲授信息错误、多媒体课件制作粗糙简单(如以标题代内容)的现象。
6.教学纪律
不发表错误言论。按时上下课,调停课、代课、更换教室要按照程序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出现随意增减课时、擅自调停课、代课、更换教室、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等现象。
7.答疑
教师应根据课程需要,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答疑。答疑时应做到热情、耐心、细致、周到,防止答疑形式化、走过场现象。
8.考试
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确认学生的考试资格;考试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注意可靠性、难易度和区分度,避免出现两届或两届以上试卷雷同、成绩评定随意的现象。学生总评成绩根据期末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评定,注意比例把握;教师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报送成绩。严禁复习时出现划重点或点题行为。
9.课堂纪律
任课教师应对课堂纪律负责,要以有效的教学手段调控课堂纪律。教师应对学生课堂违纪现象及时制止,不能采取漠视、放任自流的态度。
10.教学要求
任课教师应对学生提出明确的教学要求,如课前预习、课堂纪律、笔记记录、教材使用、学习用具等等。防止学生出现两手空空上课的现象。
11.教学效果
教师应注重与学生的互动交流,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学的要求与掌握程度。防止出现学生不了解教学进度、对所学课程一无所知、产生厌学的现象。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监督与考核,实施通报制
1.由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及督导组成巡检组,不定期对课堂教学进行检查,确保课堂教学质量和正常的教学运行。
2.对在教学态度、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教师,教研室及系部应认真分析,及时与教师沟通,限期改正。对于问题严重的教师,应及时做出暂停授课的处理。
3.对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出现的重大问题应提交系部领导,并召开行政办公会审议,及时处理。
4.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表现将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考核、职称评定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重庆医科大学外语系(部)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加强 改进 师德师风 办法
发: 外语系各教研室
重庆医科大学外语系(部)办公室 2010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