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教【2010】7号文件
青年师资培养计划(试行)
一、由教研室安排1名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负责指导1名新进师资,为期2年,为其制定培养计划,并交系部备案,系部将不定期对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期满后,由指导教师向系部提交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汇报,新进教师提交总结鉴定表。
二、新进师资第1年每学期须听课3—5次,并做好听课记录。听课结束后,须向系部提交听课记录。
三、新进师资须承担1-2年教研室教学秘书工作。
四、新进师资上课应严格实行试讲制。首先由指导教师协助其编写教案和备课,再由教研室组织试讲,最后经系部教学督导组组织试讲合格后方能正式授课。
五、新进师资每三年须参加全国性学术交流短期进修一次,每年参加校级与本专业的教学经验或学术交流活动1-2次。
六、安排本系有经验的高年资教师为青年教师开展指导性讲座。
七、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让他们开阔视野、及时了解前沿学术信息和成果。
八、每年拟请1-2名省内外知名教授来校讲学,以提高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并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各级教学、科研课题。
九、鼓励并有计划地安排青年教师攻读研究生,尽力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条件。
重庆医科大学外语系(部)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青年师资 培养 计划
发:外语系各教研室
重庆医科大学外语系(部)办公室 2010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