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教【2010】3号文件
教师工作职责(试行)
教学工作是外语系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我系的安身之本,更是外语系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教学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质量。教师是教学工作的执行者,教师的师德师风、责任心、业务素质更会影响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订本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履行职责,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认真负责地完成教学任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
2.按时提交教学日历(任务书)及期末考试成绩。
3.教风严谨踏实,教师必须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认真钻研教材、编写教案,认真备课、上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4.教师应主动承担教学任务,服从教务安排。接到教学任务后,要根据教材特点及社会发展要求确立教学内容,并认真拟定教学进度计划和组织开展好实践教学。
5.教师应根据教学目的及教学内容灵活组织课堂教学,课堂教学应条理清晰、概念准确、重点突出、节奏适宜,要保证课堂教学效果,让学生一课一得。
6.严格遵守教学工作纪律,按时上、下课,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和私自请人代课。
7.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同时每学期每位教师听课1次以上,并在期末由教研室统一向系部提交听课记录。
8.教师应具有培养现代化技术人才的教育思想和理论,积极转变教育思想,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努力取得优良的教学效果。
9.所授课程均须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做好出卷、监考、阅卷及试卷分析工作。通过分析和总结,找出问题以探索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新途径。同时,教师应主动协助系(部)做好全系的考试考查工作。
10.教师应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严格要求学生,指导和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并维护好课堂纪律。
11.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室及系部的各项活动,服从教研室及系部的工作安排,不得以个人理由影响教研室及系部的整体工作。
重庆医科大学外语系(部)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教师 工作 职责发:外语系各教研室
重庆医科大学外语系(部)办公室 2010年4月15日印发